为了加强对学校校舍和基本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根据学校即将在2008年搬迁至临港新校区的发展规划和校财务在修缮专项上的预算,经
一、各单位应加强对所辖校舍、基本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在过渡期内尽量减少学校修缮开支。确须维修的,无论经费渠道,仍按“按项申报、统筹立项,经费分摊、集约管理,加强审计、控制预算”的原则执行。
二、在修缮项目的受理和立项审批过程中,对涉及安全的、严重影响师生教学、生活的功能性物业损坏项目“即报即受理并优先审批安排经费额度”;对功能性物业损坏但影响较小的项目视经费大小先受理再排序立项实施;对装饰性为主的项目一律不受理立项。
三、2006年中除日常维修专项预算额度外,另根据财务预算安排(初定295万元)和轻重缓急拟对以下维修重点专项拨专款排序施工:
1、 军工路校区同乐餐厅电路重排。
2、 军工路校区第五、第六宿舍上、排水管更新等修缮。
3、 学海路校区A1101学术报告厅设备器材更新。
4、 军工路校区原金工厂改建后续办公场所布置。
5、 军工路600弄水电管理社会化移交。
6、 学海路校区B楼IEN学院栏杆、灯具、厕所等公共设施维修。
7、 两校区屋面筑漏等防汛工程。
8、 学海路校区C楼、A8厕所等公共设施维修。
四、学校对南汇养殖场、奉化海水场如因师生实习必须产生的安全性维护外,原则上不再投入维修经费,不再正式对外租赁承包。象山实习基地在筹建过程中的经费开支另立专项,按校党政联席会议决议[2005]14号―3和基建规范实施。
五、在2006年修缮工作实践中,继续有选择地探索“重点专项招投标、校方审计全过程、上限封顶下取实、安全文明进协议、时效预算双控制”等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修建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校基建和修缮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