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部各服务流程

发布时间:2021-12-17  来源:后勤管理处  查看次数:3086

一、患者就诊流程


二、本市住院医保结算凭证办理流程

   1.学生准备材料

   三证原件及复印件:医保定点医院的入院通知单两份、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件各一份。

   2.办理地点:校门诊部117

   3.办理时间:全年无休

   4.咨询电话:021-61900124(节假日、寒暑假61900120

   5.友情提示:参加大学生补充商业医疗保险的,请到百事通进行理赔


三、外省市急诊住院医疗费报销流程

   1.可报范围:

   在外省市医保定点医院急诊住院,或因病休学、实习联合培养等期间住院。

   注意:须在出院后6个月内办理!

   2.学生提供材料

   结账发票原件、出院小结、住院检查治疗等项目明细总清单。

   二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照片页和注册页)各一份。实习、休学等证明。

   3.办理地点:门诊部学生医疗费报销窗口

   4.办理时间:工作日

   5.咨询电话:021-61900124(节假日、寒暑假61900120

   6.友情提示:参加大学生补充商业医疗保险的,请到百事通进行理赔


四、门急诊医疗费报销办理流程

   1.学生准备材料

   校门诊部开的转诊单(急诊除外)、医疗费发票电子发票需打印、校园一卡通或学生证、农行卡、病史资料

   2.办理地点:门诊部学生医疗费报销窗口

   3.办理时间:周一、三、四:13:00—16:00;周二:8:30—11:00,13:00-16:00; 周五:13:00-15:00 

   4.报销程序:

   ①、使用谷歌浏览器→进入校园网首页→登录数字校园平台→点击学生医疗报销→将页面拖到最下方,点击“同意”→输入报销发票相关信息后点击“保存”(发票号是带“NO”的红体数字,单张发票有多项费用时,先填写该发票相关信息,填完第一项费用名称、金额后点“保存”,填写下一项费用时只需修改“费用名称”和“金额”处,然后点“保存”,重复上一步骤填写到该张发票费用结束为止,发票左下角自费一栏有数据(金额)时,填写时要减去相应数字(金额)。

  ②逐张填写发票信息后都请点击“保存”。

  ③如果要修改内容请点击表单右侧的“修改”,在修改完成后点击“保存”。

  ④如果要删除已登记内容,请点击表单对应栏右侧的“删除”。

  ⑤全部发票填写完毕后,请点击“保存”结束本次发票登记及预约。

  ⑥带齐上述材料到门诊部学生医疗费报销窗口现场审核。


   5.咨询电话:021-61900124(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61900120

   6.定点医院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总院和临港分院)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仁济医院(总院、临港分院和南院)

       上海浦东医院(原南汇中心医院)

        专科医院:

       上海市肺科医院

    ⑵上海市浦东新区南华医院

    ⑶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⑷上海市浦东新区精神卫生中心



   7.友情提示:

     参加大学生补充商业医疗保险的学生,发生骨折、烫伤等意外伤害的,请到百事通进行理赔。

    到外院诊治的需到校门诊部转诊(寒暑假拨打电话6190012061900121转诊),一张转诊单(含同一疾病取检查报告单等产生费用的复诊)只能到指定医院就诊一次,有效期为转诊之日起7天内有效,报销发票有效期为三个月。

    学生因打架、斗殴、酗酒、交通事故、吸毒、自杀、自残、猫、犬咬伤等行为造成的医疗费用,一律由个人承担,(其他自费项目请查阅《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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