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患者就诊流程
二、本市住院医保结算凭证办理流程
1.学生准备材料
三证原件及复印件:医保定点医院的入院通知单两份、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件各一份。
2.办理地点:校门诊部117室
3.办理时间:全年无休
4.咨询电话:021-61900124(节假日、寒暑假61900120)
5.友情提示:参加大学生补充商业医疗保险的,请到百事通进行理赔
三、外省市急诊住院医疗费报销流程
1.可报范围:
在外省市医保定点医院急诊住院,或因病休学、实习联合培养等期间住院。
注意:须在出院后6个月内办理!
2.学生提供材料
结账发票原件、出院小结、住院检查治疗等项目明细总清单。
二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照片页和注册页)各一份。实习、休学等证明。
3.办理地点:门诊部学生医疗费报销窗口
4.办理时间:工作日
5.咨询电话:021-61900124(节假日、寒暑假61900120)
6.友情提示:参加大学生补充商业医疗保险的,请到百事通进行理赔
四、门急诊医疗费报销办理流程
1.学生准备材料
校门诊部开的转诊单(急诊除外)、医疗费发票(电子发票需打印)、校园一卡通或学生证、农行卡、病史资料
2.办理地点:门诊部学生医疗费报销窗口
3.办理时间:周一、三、四:13:00—16:00;周二:8:30—11:00,13:00-16:00; 周五:13:00-15:00
4.报销程序:
①、使用谷歌浏览器→进入校园网首页→登录数字校园平台→点击学生医疗报销→将页面拖到最下方,点击“同意”→输入报销发票相关信息后点击“保存”(发票号是带“NO”的红体数字,单张发票有多项费用时,先填写该发票相关信息,填完第一项费用名称、金额后点“保存”,填写下一项费用时只需修改“费用名称”和“金额”处,然后点“保存”,重复上一步骤填写到该张发票费用结束为止,发票左下角自费一栏有数据(金额)时,填写时要减去相应数字(金额)。
②逐张填写发票信息后都请点击“保存”。
③如果要修改内容请点击表单右侧的“修改”,在修改完成后点击“保存”。
④如果要删除已登记内容,请点击表单对应栏右侧的“删除”。
⑤全部发票填写完毕后,请点击“保存”结束本次发票登记及预约。
⑥带齐上述材料到门诊部学生医疗费报销窗口现场审核。
5.咨询电话:021-61900124(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61900120)
6.定点医院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总院和临港分院)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仁济医院(总院、临港分院和南院)
上海浦东医院(原南汇中心医院)
专科医院:
⑴上海市肺科医院
⑵上海市浦东新区南华医院
⑶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⑷上海市浦东新区精神卫生中心
7.友情提示:
⑴参加大学生补充商业医疗保险的学生,发生骨折、烫伤等意外伤害的,请到百事通进行理赔。
⑵到外院诊治的需到校门诊部转诊(寒暑假拨打电话61900120或61900121转诊),一张转诊单(含同一疾病取检查报告单等产生费用的复诊)只能到指定医院就诊一次,有效期为转诊之日起7天内有效,报销发票有效期为三个月。
⑶学生因打架、斗殴、酗酒、交通事故、吸毒、自杀、自残、猫、犬咬伤等行为造成的医疗费用,一律由个人承担,(其他自费项目请查阅《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后勤与基建管理处、教育保障中心
门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