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后勤第三方服务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提示(十四)

发布时间:2022-03-04  来源:后勤管理处  查看次数:310

各第三方服务单位:

根据市防控办要求,学校3月2日3月15日实施14天健康观察,现将健康观察期间有关人员管理及核酸筛查要求提示如下:

一、校门和人员管理

 健康观察期间,(含第三方服务人员)自觉控制活动范围 坚持“非必要不外出”原则减少社会活动做到“两点一线”,避免前往校外人员密集场所。非必要不离沪,确需离沪须严格履行离沪审批手续。

二、严格落实核酸检测要求

1.根据市防控办要求,在14天健康观察期间,第1天(3月2日)、第2天(3月3日)、第4天(3月5日)、第7天(3月8日)、第14天(3月15日)实施5次核酸检测。

2.前一次核酸筛查在校进行的师生员工,后面的核酸筛查必须在校进行。

3.做好员工核酸检测结果的**,督促员工将健康云上的核酸检测结果截屏报送备查。

4. 健康观察期间员工应做好自主健康观察,早晚两次测量体温。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嗅觉失灵等异常症状,须第一时间向所在学院(部门)汇报,师生员工应全程佩戴口罩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5.加强同住人管理,3月5日前报送相关表格(附件1)

各单位要压实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员工的疫情防控教育和人员管理,对本单位第三方人员管理负主责,不折不扣落实好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对有漏报**、逃避防疫等情形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

上海海洋大学第三方服务单位人员信息统计表.xls

后勤与基建管理处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