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第三方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提示(十五)

发布时间:2022-03-10  来源:后勤管理处  查看次数:561

各第三方服务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特下发此工作提示,请认真执行。

 明确概念。第三方人员是指持有学校记名临时卡的各类人员和通过“来访人员进校审批”生成二维码进校的人员。

 摸清底数。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已要求相关单位于3月5日报送第三方人员信息,如有调整,请及时再次报送。暂停安排新员工到校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对来访人员的审核,确需进校的,在原要求基础上,需提供同住人健康码、行程码等备查。

 减少校外活动。第三方人员要自觉控制活动范围,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坚决做到“住所和学校之间两点一线”原则上不得离沪确需离沪须向对接部门报批。

 规范校内活动。进入校园严格执行全程佩戴口罩要求,按照工作要求前往指定区域,完成工作后立即离开校园,不得随意在校园走动。

 认真做好自主健康观察。早晚两次测量体温,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嗅觉失灵等异常症状,须第一时间向对接部门汇报,全程佩戴口罩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一)对于接到疾控通知,被要求居家进行自我健康管理的师生员工,应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在自我健康管理期结束后,全过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申请返校,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进校。

(二)因所住楼栋、小区等场所被封闭管理的,相关师生员工应按要求执行封闭管理。封闭管理结束后,全过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申请返校,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进校。

 做好同住人管理。同住人有身体异常症状、所在单位实施管控措施或者接到疾控部门隔离或自我健康管理通知的,立即停止进校(如已进校,请立即离开),并报告对接部门。同住人被疾控流调需要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的,须报告对接部门,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进校。

 做好关心关爱。各第三方服务单位负责人要做好员工的关心关爱工作,储备睡袋、方便食品等物资。

各第三方服务单位要压实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员工的疫情防控教育和人员管理,对本单位第三方人员管理负主责,不折不扣落实好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对有漏报**、逃避疫情管控等情形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

各对接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做好措施的宣传、培训工作,实施闭环管理。



后勤与基建管理处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