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在校园内垂钓、捕鱼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6-05  来源:后勤管理处  查看次数:10

为加强校园内水域安全管理,构建良好的水域生态环境,经研究决定,即日起,禁止在校园内河道、湖泊进行垂钓、捕鱼活动。现通告如下:

一、加强校园执勤巡逻,一旦发现垂钓、捕鱼者,执勤巡逻人员将进行劝离,并通报给所在二级单位或归口管理部门。

二、不听从劝离者没收渔具,并在全校予以通报,所在二级单位或归口管理部门进行整改。

三、校外及拒不出示身份证明的人员由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教学需要及各类活动等涉及垂钓、捕鱼的行为,相关部门需提前报校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挂靠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批,获批后方可在指定区域内开展活动。

希望广大师生员工做好校园文明的守护者和监督者,发现有违规垂钓、捕鱼行为者,有权利也有义务及时予以制止或举报,保卫处举报电话:61900110。

特此通告!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后勤与基建管理处

保卫处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