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第9号台风“巴威”防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09  来源:后勤管理处  查看次数:10

各部门、学院:

  接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和上级有关工作提示,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第9号超强台风“巴威”将于7月10日前后在浙闽沿海登录或擦过。当前正值暑期,学校地处沿海,为切实做好台风防御工作,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安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启动应急响应

  各部门、学院要清醒认识本次超强台风可能带来的严重影响,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高度重视此次台风带来的大风、暴雨防御,重点关注历次台风暴雨防御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防汛薄弱环节的巡查检查,尤其是往年台风影响期间受灾的区域预防工作。各单位立即按照学校防汛防台应急响应机制,明确责任分工,逐级压实责任。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确保各项检查工作、防御措施部署落实到位。

二、全面排查隐患,落实防范措施

  1.实验室安全。对各类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存储、精密仪器设备防护、门窗密封情况;对位于低楼层或易涝区域的贵重设备、重要试剂提前转移至安全区域;确保实验室内应急喷淋、洗眼器等安全设施完好可用。

  2.楼宇设施。检查学院办公及教科研楼宇门窗、屋顶、外挂设备完好情况,及时关闭并锁紧门窗,用毛巾等封堵窗户缝隙;清理阳台、走廊及屋面杂物,防止高空坠物伤人;对室外空调外机、宣传栏、标牌等设施进行加固或拆除。

  3.排水防涝。全面检查楼内外排水管道、雨水井、地漏等排水设施,及时清理淤堵杂物,确保排水通畅;对地下车库、地下室、设备房等易涝区域提前备好沙袋、防水挡板、水泵等防涝物资设备。

  4.在建工程。修缮工程施工单位应在橙色预警前停止施工作业,做好脚手架、围挡等临时设施的加固或拆除工作,清理现场建筑垃圾。

三、加强人员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1.预警通知。各单位应立即将台风预警信息通过微信工作群、短信等方式通知全体师生员工,提醒做好个人防护,台风影响期间尽量减少外出,远离危险区域。

  2.在校学生。学生处、研究生院牵头组织各学院全面摸排暑期留校学生情况,逐一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台风影响期间,加强对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醒学生提前储备生活物资。校外基地师生能回尽回,滞留基地请学院和导师做好保障。

  3.实习实践。立即暂停台风影响期间的一切户外实习、社会实践、培训、教学和考察活动;台风影响区域已在户外的带队教师须组织学生及时撤离至安全区域,并保持与学院的通讯联络。

  4.重点区域人员。对住在临时建筑内的人员进行排查,必要时按指令提前组织转移至安全场所安置。

四、严格应急值守,保持通讯畅通

  各单位须严格落实防汛防台四级响应值班带班制度,值班人员须在岗在位、保持通讯畅通。台风影响期间,值班人员须密切关注风情雨情变化,随时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五、规范信息报送,确保及时准确

  1.各学院自本市橙色预警响应起,每日8:00、16:00两次向校防汛防台办公室报告本单位防御工作进展及安全情况。

  2.遇突发险情或紧急情况,须在第一时间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已采取措施及需要支援事项。

六、备足应急物资,做好后勤保障

  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分工和需求,提前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包括但不限于:沙袋、防水挡板、抽水泵、手电筒、应急照明灯、雨衣雨靴、应急食品和饮用水等。对已有物资进行清点检查,确保数量充足、功能完好,存放在便于取用的位置。

 

学校防汛防台工作值班电话:021-61900005(8:15-16:30)、

021-61900110(16:30-次日8:15)

学校物业抢险救灾24小时联系电话:021-61900991

学校防汛防台办公室联络人:袁训宏 15692167550

 

校防汛防台指挥部办公室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