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产、设施现状
1、 蓄水池1个(约2.8亩)
2、 土池7个(每个约16亩)
3、 可用水泥试验池约86个
4、 育苗池:1个(已不能使用)
5、 物品仓库:13间(每间约15 �)
6、 平房6间(两间约16�/间,4间约13�/间)
二、提供服务项目
1、 仓库租赁
2、 池塘租赁
3、 学生住宿
4、 工作人员简餐(客饭)
三、后勤保障管理主体:校后勤管理处
四、使用规定
根据使用性质归属条线管理,按审批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养殖场使用审批流程表在校园网的后勤管理处网页上下载),后勤管理处根据场内资源状况于受理之日后一周内给出答复或办理相关手续。
为确保安全,及时了解人员状况,入场人员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教职工出示教工卡,学生出示学生证,校外人员出示身份证或临时出入证)并在门卫处登记后方可进入场内。
经校基建专业人员认定,外场学生宿舍已成危房,不得安排人员居住。除驻场物业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后勤处许可,一律不得居住在场内,确因工作和实习需要,由后勤管理处统一安排,住宿费自理。
五、大门开启和关闭时间:
南汇养殖场外场由于受使用性质限制,大门一般为关闭状态,进出场内工作人员需通过安保人员即时开启和关闭大门。
六、房屋、池塘等使用收费标准
1、房屋
仓库每间150元/月,先付费后使用为原则。学生住宿(房内带卫生间、无空调):每床位每天10元。
2、土池:以水面核定,每亩1000元/年,以年起租,租赁协议另签。
3、水泥试验池:
一般为校内科研、教学使用,按校内审批单安排相应试验池,水泥实验池收费标准:
约10平方的水泥池,使用周期一年以内,每个水池100元;
约15平房的水泥池,使用周期一年以内,每个水池150元。
4、 其他设施或场地协商收费
上述收费标准为暂定价,今后随学校投入而适当调整;收费方式允许以校内转账方式收取,所收费用首先弥补养殖场维持费,其次用于养殖场发展。
七、水电费等直接费用由使用人承担或共同分担。
八、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试行。
九、本办法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上海海洋大学后勤管理处
201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