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厂内电动封闭厢式货车租赁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12  来源:后勤管理处  查看次数:128

       根据《上海海洋大学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后勤与基建管理处、教育保障中心对拟采购的厂内电动封闭厢式货车租赁服务进行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报价。我校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工作原则,对各响应单位所提供的资料,进行综合评审。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厂内电动封闭厢式货车租赁;

      2.项目响应报价:五年租赁费用(包含所有费用);

      3.项目内容:车辆外形尺寸为不低于4740*1550*1950MM,货厢尺寸不低于3000*1450*1300MM。靠近驾驶位的侧面和后面可以打开。报价费用包含第三者责任险、日常维保费、电瓶更换费等。

      4.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日起一个月之内。

二、响应单位资质要求(资格后审)

      1.合格的响应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规定的资格: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类似业绩的证明资料(相关合同复印件等);

      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资格要求:

      2.1报价单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响应方式

      1.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

      2.谈判时间为20199189:30(北京时间),谈判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上海海洋大学一食堂三楼302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不予受理;

      3.响应单位报价表应加盖公章。

四、响应时须提交的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最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有效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5.最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文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6.相关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等);

      7.十五日内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打印的企业信用证明(原件);

      8.车辆维保服务方案,应包括服务内容、服务周期、承诺故障响应时间,电池更换方案;责任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电子信箱等(原件);

      9.报价表格,报价表总价应包含租赁期内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用及可能发生的配件维修或更换费用(原件)。

     注: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马老师

      2.联系电话:021-61902788

      3.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一食堂三楼311


上海海洋大学后勤与基建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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